桃園市113年青年投入永續發展行動計畫
一、計畫目的:以中長期輔導青年行動團隊機制,鼓勵青年返鄉結合在地資源投入地方創生,鏈結在地文化、產業、社區、教育及文化等平台,找尋永續經營之模式。
二、計畫資訊:
(一) 提案主題:青年永續行動、原鄉創生及里海共生。
(二) 提案資格:行動團隊及協力單位合作提案。
1、行動團隊:由至少3名15歲至45歲之青年組成,且青年設籍於本市或於本市就學、就業。
2、協力單位:行動團隊必須洽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或登記之各級團體(含人民團體及其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之團體)、財團法人、學校、商業及公司等為協力單位,作為團隊計畫執行之在地夥伴,並擔任獎金領取及所得稅扣繳代表。
(三) 徵件期間:即日起至113年2月18日( 日 )下午5時止。
(四) 提案方式:採線上申請提案 (提案網址) 。
(五) 獎勵方式:依審查核定至多10組給予行動獎勵金,每組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,另獲選團隊年度績優評比加碼每組最高新臺幣 10萬獎勵金。